「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,是未見之事的確據。」確據(assurance)一個解釋是指產業契約。屬神的信心,讓我們相信無論向神求什麼,祂都必答應;就像擁有一份產業契約一樣,讓我知道我擁有這個產業。確據(evidence),又是在法庭上可以定罪的證據。換句話說,我們對神話語的信心就是我們所需要的證據。
主耶和華對這些骸骨如此說:『我必使氣息進入你們裡面,你們就要活了。』 結37:5
親愛的主,讚美你!因為你的話語一發出,就要成就,即使_______不認識你的救恩,生命如同枯乾的骸骨,但我宣告,你生命的氣要進入_______裡面,_______就要活了,_______的靈魂要得救,復活的靈要充滿他的生命。
親愛的主,求你賜給我信心,除去一切不可能的思想,相信你會應允我的禱告,相信你會使骸骨復活。讓我開始使用我的信心,大膽地宣告_______的生命要改變,神的大能要進入_______生命裡面。